区、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整合

西藏商报 2017-07-27 1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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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赵越)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住建厅按照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较大限度地发挥区、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

原标题:区、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整合

商报讯 (记者 赵越)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住建厅按照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较大限度地发挥区、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作用,我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将进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可有效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据悉,此次区、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整合后,自今年8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开标、评标地点均调整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各招标代理机构按原有有关规定预约开标、评标场地,每周一、周三、周五由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项目开标工作;我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的项目时间安排在每周二、周四、周六,并由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预约的开标时间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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